工程师猝死3天被发现 生前一个月加班190小时
2014-04-16 20:28:12   来源:   浏览: 次

导读:小刘的工资条显示,3月他一共加班190小时,其中周一到周五的加班时间为86 5小时,按照150%计算薪酬,周六日的加班时间为103 5小时,按照200

小刘的工资条显示,3月他一共加班190小时,其中周一到周五的加班时间为86.5小时,按照150%计算薪酬,周六日的加班时间为103.5小时,按照200%计算薪酬(红圈内所示),但尽管如此加班,工资也不过4244元。

不抽烟、不喝酒,小刘的生命却还是停止在了33岁。江西人小刘生前在东莞长安镇的一家公司担任开发部工程师,4月9日上午,他被工友发现死在了出租屋。警方调查发现,小刘的尸体被发现时,已经死了近3天。

小刘的工资条显示,刘某3月连续工作31天,加班时间190个小时。对此,家属质疑刘某是因过度劳累致使。

死了3天才被发现

昨天,记者在长安乌沙见到了小刘的妻儿和他的母亲。说到小刘的离开,这一家老小都悲痛不已。“他可是家里的顶梁柱啊!无论如何,也没能想到,他就这样‘安静’地离开了!……”说到此时,小刘的妻子夏女士禁不住痛哭了起来。

据夏女士介绍,今年4月9日早上,她接到丈夫所在公司的员工打来电话,称她丈夫已经有多天没来工厂上班,问她知不知道。她告知,不清楚。随后,当她告知她丈夫租住处后,该公司的员工前往察看,发现她丈夫已经死了多天,尸体已经发臭。

经警方调查,小刘死亡3天后,才被人发现。当地警方已经初步确定排除他杀,系猝死。

小刘的同学周先生介绍说,4月6日早上,他致电小刘,约他当天下午过去一起聚餐。小刘答应,到时一定过去。但当天下午4时50分左右,他再给小刘电话,却一直未有人接听。他还特意前往小刘的租住处找他,但是也未见有人应门。当时他以为小刘只是外出了。直到4月9日他才获知,小刘已死在了出租屋内。

死者生前工作很认真

据德创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部相关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小刘从去年3月入厂工作以来,工作认真,且从来没有出现过旷工、迟到等现象。但上周二,当公司正常上班时,却未见小刘前来上班。公司多次打电话给小刘一直无人接听。当时,公司的相关人员也没在意。第二天,公司员工上班后,仍未见小刘前来上班,再次致电却还是没有人接听。在从小刘的妻子那里获知刘某的租住处后,该公司的工友前去察看,发现小刘已经死亡了。

事后,该公司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警,警方随即介入调查。

死者妻子:丈夫曾想过辞工

小刘的妻子夏女士告诉记者,她丈夫从去年3月进入德创实业有限公司工作。自从进入该公司工作后,工作时间特别长,每天都“连班”。从打卡记录显示,丈夫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早上8时开始,工作至中午12时下班。吃完午饭后,12时30分后又开始上班,至下午5时30分下班。吃完晚饭后,晚上6时继续加班,至晚上9时30分下班,每天工作至少12个小时。今年3月,他更是没有1天休息。

正因如此,丈夫多次跟她说,工作太累了,自己吃不消,要辞工。她也多次劝丈夫,工作不要太累,想辞工就辞。但是,她丈夫最终还是没能放下这份工作。

公司:刘某确有超时加班

对于小刘的死,王先生坦承,小刘生前在该公司工作非常优秀,且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

“今年3月,小刘加班数达到190个小时,这一点,公司不否认。但小刘是为配合公司生产需要,自愿超时加班的。而且,他每次超时加班,均在公司填写了自愿超时加班的申请书。”王先生强调。

对于家属质疑,小刘死于过度劳累,王先生则表示,由于小刘并未进行尸体解剖,是何死因目前还不清楚。

王先生称希望刘某的家属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若相关部门确定刘某的死与该公司有关,该公司愿意按照相关规定对死者家属给予赔偿。

过劳死无法获得相应赔偿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保障范畴内,尚不存在“过劳死”的概念,“过劳死”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而对于更多的“过劳而不死”的加班族来说,劳动法虽然规定了每周5天和每天8小时工作制,但对限制超时加班问题,一直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条文。

》》》》》公司的自愿加班书,医院的知情告知书,天杀的,这都是在推卸责任,欺负老百姓的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