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年检,企业不再年检个体不再验照
2014-03-03 09:53:26   来源:   浏览: 次

导读: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该《决定》自2014年3月1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该《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决定》修改的8部行政法规分别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同时,鉴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与改革方案相冲突,《决定》予以废止。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起,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这项改革取消了企业法人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经营场所限制和年检等规定,大幅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将为创业者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根据此前国务院出台的改革方案,降“门槛”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理论上“一元钱也能办公司”。除特定行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企业不再年检,个体不再验照。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同时,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全国不搞“一刀切”。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或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网上登记为企业提供便利。将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并以此为支撑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管理。

为配合这项改革,工商总局印制了新版营业执照,将于3月1日正式启用;建成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将于3月1日上线运行。

广东新取消下放 47项行政审批

深圳特区报广州2月28日电(记者 吴勇加)广东省政府今天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新取消和下放47项行政审批。

201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4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为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进一步深化本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广东结合本省实际,在先后取消和调整50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决定再取消40项、下放6项、委托1项。